泸州仲裁委员会 关于新增仲裁鉴定机构名册的公告
本会的鉴定机构名册建立于2022年,随着鉴定案件多样化,鉴定案件的逐年增加,现有的名册已经不能满足仲裁案件的需求。为提高仲裁案件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鉴定机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泸州仲裁委员会委托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增选业务优秀、信用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鉴定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专业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司法会计、审计鉴定;建设工程造价、工程质量鉴定;产品质量鉴定;资产评估鉴定;房地产评估鉴定;土地评估鉴定;股权评估鉴定;房屋安全鉴定;装修质量鉴定;声像资料鉴定;计算机与电子数据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价格鉴定;知识产权鉴定;财产损失鉴定;房屋及土石方测绘等类别。 (二)入册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资格及相应的机构资质,其中:房地产评估类的机构须具备二级以上资质。 3.成立时间三年以上,至少有5名具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 4.依法纳税,有良好的业绩,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5.已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围。 6.有过仲裁案件鉴定经验的可优先入围。 7.无因虚假鉴定受过行政处罚或受到行业惩戒。 二、申报材料 (一)《泸州仲裁委员会新增鉴定机构名册入册申请书》《鉴定机构承诺书》; (二)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提交相应的文件; (三)经年检合格的机构资质、资格证书副本、行业许可证副本; (四)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以及相关资质、资格、职称证书; (五)机构营业场所证明及设备简介; (六)行业协会或主管机关出具的证实具备本会规定条件的证明; (七)机构近三年的经营业绩及纳税情况; (八)机构使用的委托鉴定合同版本、鉴定项目、收费标准; (九)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三、申报流程 (一)报名时间 请各有意入册的鉴定机构于2025年7月11日17:00前向本会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版材料应当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ZZCWYH@lzzcwyh999.onexmail.com,邮件标题注明申报泸州仲裁委员会新增仲裁鉴定机构名册的资料。快递材料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一单元101号 泸州仲裁委员会(交投大楼)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181891613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397685121 四、遴选程序 本会专门成立新增仲裁鉴定机构名册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新增鉴定机构工作。本次公开遴选程序,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初步筛选、处务会讨论、初选公示、主任会议审批、入册名单公示7个步骤进行。 工作小组自资格审查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鉴定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并提交处务会讨论,初选名单经公示后报泸州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批,确定入册名单,并公示。 五、确定 本会对公示无异议的鉴定机构,本会根据需求分类建立新的鉴定机构名单。 六、入册公示
入册机构名单确定后,本会将通过泸州融媒体(川江号)、泸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lzzcwyh.com/)、泸州仲裁委员会微信公众服务号对外发布。
七、其他说明(一)申报的鉴定机构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全责; (二)入册机构的具体类别以及数量,由本会决定; (三)凡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四)未被选聘的鉴定机构所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但本会将对所有材料谨慎保密。
2025年6月30日
申报材料模板:1.泸州仲裁委员会新增鉴定机构名册入册申请书 2.鉴定机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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