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平台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请输入金额:     
    案件受理费:
    案件处理费:
    案件仲裁费:

    仲裁收费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

    2.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标准的批复》(川价函〔2000〕104号)

    3.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无争议金额仲裁受理费收取标准的批复》(川价费〔2003〕273号)

    4.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标准的复函》(泸市发改价费函〔2012〕125号)

    5.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和退费标准示意图(点击可查看)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1段15号一单元101号  立案电话:0830-3119763
    备案号:蜀ICP备16002464号-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400450994583J  联网备案号:51050202000394
    邮箱:LZZCWYH@lzzcwyh999.onexmail.com  邮编:646000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