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某材料公司与 被申请人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1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采购合同》,约定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供应钢材,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141,235元,供货期限自2023年10月11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止。合同第十三条结算方式、期限约定:一票制结算,对公账户转账。双方于2023年10月25日对当月送货数量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人等额、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申请人所供钢筋结算量的100%材料款。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于2023年10月12日向被申请人履行了供货义务。2023年10月26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材料款进行了结算,确认被申请人欠付申请人的材料款总计为142,605.16 元。2023年10月24日申请人按合同约定向被申请人开具《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材料款。但被申请人逾期仍未支付,经申请人多次催收未果,遂提起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材料款142,605.16元;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142,605.16元为基数,从2023年11月2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截至申请仲裁之日,暂计为1,012.67元)。 【争议焦点】 一、合同中未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当事人是否可以主张资金占用损失? 【裁决结果】 一、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送达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材料款142,605.16元; 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送达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自2023年11月24日起以尚欠材料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年利率3.45%)为基础,加计30%,即年利率4.485%计算至材料款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 【相关法律规定解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解读:金钱债务多种多样,借款合同项下的金钱债务,其履行利益的确定标准在无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已被行业化、制度化,除此而外的金钱债务,不同的债权人在利用资金时可能八仙过海,如此,履行利益也会形形色色,在当事人就此未予约定时,难以精确地确定出来。有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为确定金钱债务迟延履行时的赔偿数额的依据。 【案例评析】 一、合同中未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当事人是否可以主张资金占用损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采购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被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支付材料款142,605.16元已构成违约,给申请人造成了资金占用损失即被申请人逾期付款违约金,但《采购合同》中未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案被申请人的违约行为发生于2023年11月24日,故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材料款142,605.16元并承担自2023年11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年利率3.45%)为基础,加计30%,即年利率4.485%计算逾期付款的损失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申请人一方也是可以主张资金占用费的。 同时,被申请人对支付材料款及承担逾期付款损失也无异议,最终,仲裁庭予以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结语和建议】 本案采购合同中申请人作为供货一方,在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与被申请人付款一方之间并未约定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即逾期支付违约金,鉴于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且申请人提供了《采购合同》、《材料结算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未履行付款义务,仲裁庭对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即违约金的请求予以支持。在实践中,为厘清交易双方各自义务,建议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资金占用损失即逾期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