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仲裁委员会 关于选聘第六届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公 告
泸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泸州仲裁)是泸州市人民政府1997年1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依法组建的泸州地区唯一的商事仲裁机构。泸州仲裁秉承“独立、公正、高效、专业”的仲裁理念,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目前第五届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即将届满,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六届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选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泸州仲裁委员会章程》《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以建立专家型、精英型的仲裁员队伍为目标,选聘公道正派且热爱仲裁事业的专业人才担任仲裁员。选聘的仲裁员应当认同《泸州仲裁委员会章程》,愿意遵守《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运用自身专业所长,恪守公正、勤勉尽责,审慎高效地办好每一起仲裁案件,妥善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竭诚为我国(境)内外各类商事主体提供优质的争端解决服务。 二、选聘范围和聘期 本次选聘仲裁员,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国内外人士均可申请报名。仲裁员聘期5年,与第六届泸州仲裁委员会任期相同。委员会届内增聘的仲裁员,其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委员会届满之日止。 三、选聘条件 (一)申请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热爱仲裁事业;勤勉高效,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相应时间从事仲裁工作。 (三)愿意遵守本会《章程》《仲裁规则》《仲裁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接受本会对仲裁员的管理要求。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聘任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经验丰富且在所在行业享有较高声望者可适当放宽。 (五)无违法、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仲裁员申请不受地域、国籍限制,泸州仲裁欢迎国内外、港澳台地区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报名。 四、选聘程序 (一)申请 1.需填写并提交如下材料: (1)须同时提供《第六届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纸质件和电子档资料。 (2)按照填表说明中“仲裁员申请材料清单”要求,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及体现个人成就的相关荣誉证书、获奖证明、专业成果等资料的复印件和扫描件。 2.申请表可以到本会领取,或到本会网站下载,下载方法:登陆泸州仲裁委员会官网(www.lzzcwyh.com),进入“申请泸州仲裁委员会第六届仲裁员”窗口进行下载。 3.应当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予聘任人员所交材料恕不退还,但本会将对所有的申请材料谨慎保密。 4.提交方式:(以下方式均需提交,缺一不可) 纸质材料提交: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1段15号一单元101号(交投大楼)泸州仲裁委员会,邮编:646000。 电子档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的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zzcwyh@126.com,邮件名称请标注“申请仲裁员+姓名”字样。 (二)审核。泸州仲裁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拟定仲裁员推荐名单。 (三)培训。初任仲裁员(经济、法律等专业类)的申请人,应当参加泸州仲裁组织的职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准予从事仲裁员相关工作。 (四)聘任。仲裁员推荐名单经第六届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发放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五、报名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联系固定电话:0830-3119763 联系人:杨灵灵 联系电话18881501278 石亚光 联系电话18881577071
附件:泸州仲裁委员会第六届仲裁员申请表
泸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