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办法

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缴费须知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

    二、当事人凭《受理通知书》到财务室开具《四川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以下简称《缴款书》,根据《缴款书》所示信息缴纳仲裁费。
    三、缴纳仲裁费方式:
    (一)当事人为个人的

    请依据《缴款书》右上角所示的20位“缴款编码”信息进行转帐缴款。


    1.银行现场缴款:持《缴款书》至提示的收单银行柜台,根据银行工作人员指导,输入“缴款编码”,进行转帐缴款。
    2.手机转帐缴款:登陆缴款人所持银行卡的手机银行APP,搜索“非税”,进入“非税缴费”界面,输入“缴款编码”,进行转帐缴费。
    (二)当事人为单位的

    请严格依据《缴款书》所列的收款人全称、帐号、开户银行和金额进行转帐缴费。


    注意:《缴款书》的收款人帐号是随机生成的虚拟帐号。同一单位缴费,如存在多个案件同时缴费,或者一个案件多次缴费时,请严格依据每张《缴款书》所列信息单独转帐,即一张缴款书一笔转账,否则无法成功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