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通知
泸州仲裁委员会关于 征求《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位领导、专家: 泸州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7年1月1日成立至今,在泸州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影响力逐渐扩大。为了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的发展,正值泸州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换届之际,决定对《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修改,同时为了满足新形势下金融仲裁工作和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仲裁工作的需要,新制定《泸州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和《泸州仲裁委员会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仲裁暂行规则》,三个仲裁规则的修订、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相关法律,遵循国际惯例,同时参照北京、广州、上海、成都、重庆仲裁委员会及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先进、发达地区仲裁委员会的经验和做法。现将三个仲裁规则的征求意见稿送交您,请认真审阅,并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泸州仲裁委员会。
联系人:杨西云,电话,3119762 联系人:郭正林,电话,3198624 联系人:刘黎,电话,3119761 邮寄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30号4楼泸州仲裁委员会 邮编:646000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