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创新仲裁工作机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时间:2018-05-04 作者:省政府法制办 近年来,加大工作力度推行仲裁工作改革,仲裁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为服务泸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工作方式创新,不断提高仲裁员素质。一是“走出去”,学习先进地区经验。2017年以来,先后组织仲裁人员到绵阳、海口、成都、北京等地,参加《仲裁秘书办案技巧》、《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仲裁机构业务骨干研修班》等专题培训学习4批次33人次,学习先进地区仲裁经验,强化仲裁队伍理论素养。二是“请进来”,拓宽泸州仲裁视野。通过邀请中国民法专家、北京仲裁委、省政府权威人士莅临泸州开展模拟仲裁庭庭审过程演示和仲裁法律专题讲座,邀请本地政法部门资深法官以及行业专家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分析,以案说法,进一步拓宽仲裁视野。2017年以来,累计开展仲裁业务培训会3次、专家咨询会7次、部门协调会2次、法律咨询4次。 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仲裁质量。一是修改仲裁规则,建立和完善内控管理体系。以泸州仲裁委换届为契机,启动实施仲裁规则修订程序,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对仲裁工作风险进行有效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二是责任到人,加大积案清理仲裁力度。遵照“调解优先、调裁结合”的精神,对2017年前的仲裁积案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查找未结案原因,研究解决对策。2017年,共计受理案件250件(其中:积案162件,2017年161件),办结323件,平均结案天数为62天。仲裁案件除1件被泸州中院发回重新仲裁外,无撤销仲裁案件和不予执行案件。 设立泸州金融仲裁院,有效突破金融和国际商事领域仲裁瓶颈。为推进金融和国际商事领仲裁领域的发展,成立泸州金融仲裁院和自贸区仲裁院,在巩固传统优势领域的基础上,通过制订独立的金融和自贸区仲裁规则、征集金融和自贸区仲裁员队伍等切实有效的措施,有效突破金融和国际商事领域推行工作的瓶颈。2018年1季度,泸州市仲裁立案28件、标的6000余万元。结案50件,标的7000余万元。(泸州市政府法制办) |